刑事拘留後最長時間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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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後最長時間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長是多少天

刑事訴訟法規定,3~7天,不批捕就要放人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綜上所述,我們對於刑事拘留最長是多少天的問題有了一個明確的答案,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有問題可以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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