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時間最長是多少天

一、刑事拘留的時間最長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的時間最長是多少天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所謂特殊情況指案件比較複雜,或者在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3日以內難以報請批捕的。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此類案件的顯然在3日或者7日之內難以查明,因此法律規定可以延長至30日,以適應打擊刑事犯罪的需要。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將在押人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 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 審或者監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爲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爲37日。與民事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有非常大的差別。

二、被刑事拘留後會怎麼樣

對於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內進行訊問。發現不應當被拘留的,簽發《釋放通知書》,看守所憑《釋放通知書》發給被拘留人《釋放證明書》,將其立即釋放。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後,根據案件情況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分別作出如下處理:

1、需要的,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准逮捕手續;

2、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辦理或者手續後,直接向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3、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清犯罪事實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後,繼續偵查;

4、撤消案件的,釋放被拘留人,發給釋放證明。

被刑事拘留後,如果您不能及時協助公安機關查明案件情況,解除您的犯罪嫌疑,就有可能被公安機關提請逮捕,案件正式進行立案偵查程序。拘留期限到期後,如果沒有被提請逮捕,也沒有被釋放需要及時提出申訴、控告。這個時候如果不清楚該如何操作,不妨委託專業的刑辯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