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夠時該怎麼辦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夠時該怎麼辦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夠時該怎麼辦
當定作人按約定提供原材料後,承攬人應當立即檢驗原材料。如果經承攬人檢驗,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約定,承攬人應當確認並通告定作人。如果經檢驗,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足的,承攬人應當通知定作人補齊;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承攬人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以達到合同要求。因承攬人原因,未及時通知定作人原材料不符合約定的,影響完成工作時間的,承攬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約定而未通知定作人的,視爲原材料符合約定,因該原材料數量、質量原因造成承攬工作不符合約定的,由承攬人承擔違約責任,定作人有權要求承攬人修理、更換、減少報酬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定作人損失的,承攬人應當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六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於答覆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