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可以不上班嗎

工傷鑑定可以不上班嗎
申請工傷鑑定後不上班行嗎

停工留薪期滿,即應上班。


工傷職工什麼時間上班,與鑑定結論是否下來無關,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療工傷的期間)滿,即應復工。不復工的,用人單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資福利待遇,並書面通知限期復工,逾期不復工的,可以按曠工處理。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養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爲最終結論。


相關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