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期間不上班是否可以

工傷鑑定期間不上班是否可以

員工在遇到工傷以後,肯定是沒有辦法正常上班的,在醫院治療的時候或者去做工傷認定期間都要耽誤一部分的時間,這都是情有可原的。不過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員工可能還是需要做一個詳細的工傷鑑定的。在下文當中小編要爲大家介紹的是,工傷鑑定期間不上班是否可以?

一、工傷鑑定期間不上班是否可以?

1、工傷都是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內是可以不用上班的,但出了停工留薪期,就必須上班,否則單位可以依據相關的制度規定對你進行處罰!至於停工留薪期的長短具體要看該職工的傷情了,傷勢不同的的,休息時間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各個地區都一個類似於停工留薪期規定的檔案,上面詳盡的列舉了什麼樣的傷應該休息多少時間,一般來說工傷職工的工傷休假時間都是有那個檔案規定的,你可以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二、工傷鑑定什麼時候做?

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仍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傷殘鑑定,一般而言,傷殘等級鑑定是在工傷醫療期滿時進行,但是如果醫療期尚未滿,但是工傷職工的病情屬於相對穩定階段,也可以進行傷殘等級鑑定。工傷對人體致殘的情況和結局千差萬別,由於傷殘性質、健康恢復狀況、單位和個人的實際情況不同,對不同的個人、不同的傷殘確定的醫療期限不一樣,因此進行鑑定的最佳時間也不盡一樣,在此不可能具體地一一作出介紹,只能對各種致殘情況分門別類的作一個大致的介紹,在實務中,還需依照個人實際情況作出具體的判斷。

三、各種致殘情況大致分爲三類:器官損傷、功能障礙、職業病損傷。

(1)器官損傷。器官損傷是工傷造成某人體器官肢體的直接損傷或者缺失,如手被機器絞斷等,另外,由於器官功能嚴重衰竭、肢體嚴重損傷、感染而採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術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損傷中。雖然器官的損傷缺失較爲直觀和具體,評定分級也有嚴格清晰的限定,在損傷發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補時就可以決定傷殘等級,但是,對器官損傷的鑑定要等到臨牀手術後修復創傷、傷口癒合以後進行,一旦臨牀上治癒或好轉(主要指傷口癒合),就可以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2)功能障礙。《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在總則部分規定:“對功能障礙的判定,應以評定傷殘等級技術鑑定時的醫療檢查結果爲依據”。

(3)職業病損傷。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傷致殘不一樣,職業病對人體的損害主要是內科傷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時間有變化,很難有準確的醫療終止期,所以,職業病沒有一個最佳的評定時間,只有一個相對的評定時間,而且進行傷殘評定之後不像意外事故造成的工傷評定那樣基本穩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對此有如下規定:“本標準所列各類血液病,內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變化,對已進行過評殘,經繼續治療後殘情發生變化者應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的要求,對殘情重新進行評級。”“鑑於職業性呼吸系統疾病一般不存在醫療終結問題,所以在執行此標準時,應每l一2年鑑定一次,故鑑定結果的有效期爲1—2年。”

其實工傷鑑定那是在員工的病情相對穩定以後才進行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可能並不符合停工留薪的規定,不過大家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用人單位申請停工留薪,如果自己的病情已經穩定,不影響上班的話,工傷鑑定期間應該去上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