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有些什麼

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有些什麼
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有些什麼
(1) 原告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在訴訟中還有放棄、變更和增加訴訟請求的權利;
(2) 被告對原告的起訴,有應訴答辯的權利;
(3) 申請審判人員、書記員、鑑定人迴避的權利;
(4)委託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的權利;
(5) 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6) 經人民法院許可,向證人、鑑定人和勘驗人員發問的權利;
(7) 經人民法院許可,查閱、複製本案庭審材料及有關法律檔案的權利,但涉及國家祕密或個人隱私的除外;
(8) 查閱、改正庭審筆錄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