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簽訂的合同效力

分公司簽訂的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來公司已經7年、我現在的合同是與分公司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合同、但現在分公司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並且也不再續簽、要調我去別的分店或者分公司能賠償多少?

你好! 公司不得單獨變更職工崗位,需要與職工意見達成一致,否則只能解除勞動合同,給予勞動補償金。沒有辦法達成一致意見,導致員工無法正常到崗,不能認定爲曠工。具體需要了解案件詳細情況纔可能給你專業的意見,如需要法律幫助,可以直接致電諮詢(如遇本人繁忙可請稍後再撥)或者最好攜帶相關資料來律所與我當面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