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競業限制的風險會是什麼

簽訂競業限制的風險會是什麼
簽訂競業限制的風險會是什麼
從公司的角度,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是爲了防止公司員工在離職後對公司的業務形成競爭,甚至造成傷害;從員工的角度,簽署競業限制協議意味着,在離職後的求職和創業受到限制。

按相關法律規定,入職簽訂竟業限制協議時,由於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進階管理人員、進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所以不是競業限制的人員,可以拒絕簽訂競業限制協議。

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定,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後一定期限內,持有商業祕密的勞動者,不得受僱於生產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與勞動者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得生產同類產品,不得與用人單位進行同類業務競爭,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勞動者一定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