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舟山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舟山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1、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2、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3、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