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起草者是誰

合同法起草者是誰

合同法規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合同裏面的內容是非常全面的,許多都涉及了法律有關,如果其中的條款違反了合同法規,那麼這合同就是無效的,在履行合同的時候就會發生糾紛。所以,瞭解合同法規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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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起草者需要哪些規定的呢?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此以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