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期間着火責任承擔

房屋租賃期間着火責任承擔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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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承擔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責任

單方提前解除合同屬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 雖然合同沒有約定提前退租的違約責任,但沒有約定違約責任並不當然排除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仍須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關於違約責任的規定可作爲合同的補充條款)。因此,承租人要承擔提前退租的違約責任,單方提前解除合同屬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

雖然合同沒有約定提前退租的違約責任,但沒有約定違約責任並不當然排除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仍須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關於違約責任的規定可作爲合同的補充條款)。因此,承租人要承擔提前退租的違約責任,賠償由於違約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

根據上述規定,出租方可不返還對方預付的半年租金及保證金(這些錢應作爲出租方的損失賠償予以扣除,兩年合同履行完畢的租金應不止這個數),如果承租方不同意,可由其起訴到法院透過判決來解決。

關於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情形,可能是出租人違約,當然也不排除承租人違約的情況。自然,違約的一方需要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約定,同時結合《合同法》中的有關規定,向另一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比如賠償因爲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按照約定對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