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告公安機關違法辦案

如何控告公安機關違法辦案
如何控告公安機關違法辦案
1、公安機關違法辦案的控告方法:可以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
2、相關法律規定: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爲,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辦案單位及辦案人員遇到有公安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辦理的情況時,應當一律記錄在案,並向相應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報告。
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在接到報告並審覈認定爲干預、插手案件辦理行爲後,應按程序報告、移交有權管轄的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
本級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有權管轄的,可以直接調查處理。
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應當將調查處理結果通報辦案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最終認定爲違法干預辦案的,將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