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

如何辦理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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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經過調查,發現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公安派出所、縣級公安機關辦案部門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以上負責人批准,終止調查:

(一)沒有違法事實的;

(二)違法行爲已過追究時效的;

(三)違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終止調查的情形。終止調查時,違法嫌疑人已被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