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撞死橫穿馬路行人責任認定

車禍撞死橫穿馬路行人責任認定

有的行人爲了圖省事方便,不聽交通指揮,選擇橫穿馬路。行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那麼,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怎麼認定呢?今天,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爲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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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橫穿馬路被撞死責任怎麼認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將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爲: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4、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