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備案的購房合同法律認不認可,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未備案的購房合同法律認不認可,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未備案的購房合同法律認不認可,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購房合同不備案不能簡單認爲無效或者有效。要按照情況區別對待,如果合同中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爲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原則上按照約定處理,例外情況是合同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如果未約定的,則不能此作爲主張合同無效的法定抗辯理由。
如果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形成的《房屋買賣合同》,則沒有不備案即無效的約定。只要出售房有權處分房屋,合同內容不違反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一般都認定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