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外孕享受流產假期

宮外孕享受流產假期
宮外孕流產假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已經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透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宮外孕流產假規定 宮外孕又稱異位妊娠,是比流產更嚴重的疾病。應該按上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