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承擔行政處罰嗎

分公司能承擔行政處罰嗎
分公司能承擔行政處罰
1、分公司、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所以不能作爲行政處罰的對象,只能以設立該分公司、分支機構的公司或者法人作爲處罰對象。
2、分公司是指一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支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財產,沒有獨立的章程,沒有獨立的法人機關,也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其業務活動的法律後果要由總公司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