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屬於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哪些是屬於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直至上世紀八十年代,國務院首次明確了一些適宜承包的生產建設項目經營項目可以實行招標投標的辦法,爲進一步規範招投標活動,2000年頒佈了《招標投標法》。新世紀以來,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提速,招投標市場也在這番工程建設浪潮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與此同時,招投標實踐中的問題也不斷涌現,其中招投標糾紛的救濟就是一個重要的方面。

哪些是屬於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哪些是屬於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項目;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2、法律依據;《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衆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