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當中醉酒如何解釋

工傷認定當中醉酒如何解釋
醉酒行人被撞工傷認定

醉酒的認定方式:


1、透過對行爲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檢測,如果發現行爲人體內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一定標準,就應認定爲醉酒。


2、從行爲人醉酒後的狀態上去判定行爲人是否醉酒。 根據條例的立法目的和精神,這兩種方法在實踐中,都可以採用,並不矛盾。


3、在工傷認定中,對醉酒情形進行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檢測不是必經程序,在沒有經過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檢測的情形下,也是可以透過行爲人醉酒後的狀態去認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醉酒受傷不能認定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爲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正常在您上班的路上或上班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傷亡,都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向公司申請工傷補償。但我國勞動法也規定了不得認定爲工傷的情形,其中就包括醉酒行人被撞工傷認定。如果您醉酒上班,發生的一切事故都不得認定爲工傷,還請您在申請工傷補償時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