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佔用專用車道怎麼處罰?

違規佔用專用車道怎麼處罰?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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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佔用專用車道怎麼處罰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違反規定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的,罰款200元。專用車道指的是規定只允許某種車輛行駛或只限某種用途使用的車道;專用車道可以分爲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道。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將會罰款100元。根據公安部123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管理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未達30%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