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
勞動法辭退補償
只有在符合解除合同條件時,單位才能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這點需要單位承擔證明責任。單位需要證明你表現不好,並且需要證明表現不好已經具體解除合同的條件。除協商一致外,如果不具體解除條件,單位卻強行解除,則涉及到單位違法解除的責任問題。在單位違法解除合同的情況下,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另外,自2008年之後,如果單位與員工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在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的情況下,員工可以主張入職之日起滿一個月至第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