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簽了合同又不想去住怎麼辦

租房子簽了合同又不想去住怎麼辦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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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簽了合同可以退房嗎


在一般情況下,租房子合同簽了不可以退,這屬於違約

租房合同違約訴訟時效是怎樣的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於消滅。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爲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租房合同違約的訴訟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約行爲(損害理由)開始起2年爲訴訟時效,如果合同一直未履行,從合同中規定的履行時間開始計算2年爲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