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企業年金方案

國企企業年金方案
國企改制方案如何制定

1、國有企業改制採取重組、聯合、兼併、租賃、承包經營、合資、轉讓國有產權和股份制等多種形式進行,包括轉讓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或者透過增資擴股來提高非國有股的比例等,必須制訂改制方案。


2、國有企業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業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或主管部門制訂,也可由其委託改制企業或者中介機構制訂,但向本企業經營管理者轉讓國有產權的改制方案不得委託該改制企業制訂。


3、國有企業改制方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企業概況及近三年資產和財務狀況,改制的基本原則、目標和程序,資產處置和職工安置方案,改制後企業股權設定方案和企業發展規劃等。


4、國有企業改制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並經企業主管部門審覈後,按照國資企改〔2004〕10號檔案的規定報經批准。改制方案未經批准不得實施


5、國有企業改制涉及財政、稅務、勞動保障、國土資源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等相關審批事項的,應先報經市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後報市深化辦協調審批。


由此可見,國有企業改制是市場經濟的需求,也是增強企業競爭力的內在要求。簡單來說,國有企業改制是指將國有獨資、控股企業,透過股份制改革,改製爲國有合資或者股份合作企業。國有企業透過改制,可以改變經營方式和股權結構,以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