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案件中被害人無抗訴權

公訴案件中被害人無抗訴權
被害人是否享有公訴案件的起訴權
公安機關在應當立案後拘留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四日。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保障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詢問證人、被害人,可以到證人、被害人所在單位或者住所進行。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通知證人、被害人到公安機關提供證言。被害人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記錄在案;偵查終結後轉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再到人民法院審決,需要兩個月至半年甚至更長時間。你們在檢察階段或法院審理過程中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訴案件因爲已經轉爲公訴,應當由自訴人到法院辦理撤訴,所以不會給給判決書---以上答案由本站整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