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逾期用人單位能否單方終止

勞動合同逾期用人單位能否單方終止
勞動合同逾期用人單位能否單方終止
勞動合同逾期單位可以單方終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風險提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公司與員工的勞動合同解除後,爲防止勞動爭議案件的發生,公司需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做健康檢查。
2、辦理工作交接。
3、公司財物、檔案資料及清償債務。
4、退還員工證件及結清工資。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6、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7、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8、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