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園信貸詐騙

大學校園信貸詐騙

金融保險法規既是對金融機構、金融業務主體和金融業務法律關係進行規範和調整的法規安排,也是對金融監督管理者自身行政行爲進行規範和約束的管理安排。隨着我國經濟發展越快、市場競爭越激烈,越是需要法律法規作保障,法律法規既是規則也是企業的行爲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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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學校園高利貸應如何解決


高利貸主要表現在:

(一)高利貸的利息約定過高,造成借款人負擔過重。

(二)高利貸催收含有暴力性質,破壞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三)高利貸行爲的隨意性,存在較大的風險,因借款不能按時歸還而引發的糾紛案件有所增加,影響了社會的穩定。

如果遇到校園高利貸的解決辦法:

(一)認定爲高利貸的部分,債務人對屬於高利貸的部分可以不還,債權人因此提起的還款請求也不受法律保護,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償還的。

(二)由於高利貸引起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三)刑法中雖然沒有關於放高利貸的罪名,但是在此過程中產生的刑事糾紛,如故意傷害等出借人要按相應的罪名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