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幾年集體合同的有效期爲1至3年。法律規定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期限一般爲1至3年,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法律依據】《集體合同規定》第三十八條,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期限一般爲1至3年,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