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未婚可以收養孩子嗎《收養法》第六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無子女;(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4)年滿30週歲。另外,第九條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歲以上。所以女未婚,只要具備上述收養條件,可以收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