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第七條具體內容有哪些?

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第七條具體內容有哪些?
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第七條具體內容有哪些?
專業分析:
保稅區與境外之間的一切經濟往來,必須以外幣計價結算,不得以人民幣計價結算。保稅區與區外之間保稅貨物項下交易,必須以外幣計價結算,不得以人民幣計價結算;非保稅貨物項下交易,可以以外幣計價結算,也可以以人民幣計價結算;服務等非貿易項下交易應當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區內企業之間以及保稅區之間的交易,可以以外幣計價結算,也可以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區內行政管理機構的各項規費應當以人民幣計價結算。保稅區與出口加工區、上海鑽石交易所等海關實行封閉管理的特定區域之間的經濟交易,視同保稅區之間的經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