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如何處罰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如何處罰

無罪辯護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援,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但是,由於一般進行公訴的案件在證據力方面被告人很難翻盤勝訴,如果一味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對被告人是相當不利的,所以,實踐中律師在看完案件卷宗後(被告人無權看),會勸說被告人做有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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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處罰

第三百五十三條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本條是關於引誘、教唆、欺騙、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的犯罪及其刑事處罰的規定,本條共分三款。

本條第一款是對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定罪處刑的規定。“引誘、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指透過向他人宣傳吸毒後的體驗,示範吸毒方法,或者對他人進行蠱惑,從而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被引誘、教唆者就是在這種誘惑、宣傳、示範、教唆下,開始吸食、注射毒品的。“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指在他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給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

例如暗中在香菸中摻入毒品,或者在藥品中摻入毒品,供他人吸食或者使用,使其不知不覺地染上毒癮,從而達到欺騙者的某些個人目的。

根據本款規定,只要具有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就應依照本款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被引誘、教唆、欺騙者是否因此形成毒癮,不是構成犯罪的必要條件,但應該作爲處刑的情節來考慮。對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引誘、教唆、欺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以及致使他人吸毒成癮,造成嚴重後果的。

本條第二款是對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定罪處刑的規定。“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是指違揹他人的意願,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根據本款規定,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本條第三款是對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從重處罰的規定。這裏的“未成年人”是指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未成年人正處在長身體時期,吸食、注射毒品對他們的身心健康將帶來極大危害。因此,本款規定,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如果在我們身邊出現這樣關於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的情況,應該堅決地拒絕他人,愛護自己的生命,切勿因爲一時的好奇而讓自己染上毒癮。如還有疑問,建議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