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一般要怎麼判刑

一、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一般要怎麼判刑?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一般要怎麼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三條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應當立案。

本罪是行爲犯,只要行爲人實施了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偵查。

二、刑事案件中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6、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8、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9、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10、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11、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2、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的判刑標準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像是犯罪嫌疑人引誘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吸毒的,引誘一人吸毒和引誘多人吸毒的量刑標準肯定有差別,發現受他人欺騙才吸食了毒品的話,應該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