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賠付向水申請

工傷鑑定賠付向水申請
工傷鑑定向水申請
流程:

1、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具體的說,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爲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的情況下,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2、依規定應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爲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要求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等資料。另外,還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複印件,或確立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後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