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可以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形是什麼《建築工程合同司法解釋》第八條: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援:1、明確表示或以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2、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3、已經完成的工程質量不合格,且拒絕修復的;4、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或違法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