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變成殘疾人了,女方能要求變更撫養權嗎?

男方變成殘疾人了,女方能要求變更撫養權嗎?

男方變成殘疾人了,女方能要求變更撫養權嗎?

夫妻離婚後孩子跟着父親生活,母親每月按時支付撫養費,在這期間男方出了意外,變成殘疾人了,孩子暫時由女方照顧,那麼,離婚後,男方變成殘疾人,女方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嗎?

妻子可以變更撫養權,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另一方申請變更撫養權的,法院應予准許,妻子可以變更撫養權,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一方在離婚後存在以下幾種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申請變更撫養權: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3)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如一方被判刑無法撫養子女等。

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所以,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男方,一旦男方患病或者無法繼續照顧孩子時,男女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撫養權,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訴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以上內容就是,男方變成殘疾人了,女方能要求變更撫養權嗎?如您還有其他婚姻問題,您可以諮詢資深婚姻律師,幫您爭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