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二審期限多久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二審期限多久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其解決的問題而言,是物質損失賠償問題,與民事訴訟中的損害賠償一樣,屬於民事糾紛。附帶民事訴訟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審結,則應單獨作爲民事案件審理。一般情況下附帶民事訴訟應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但有時爲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延遲,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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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二審反訴的條件


1、反訴的被告必須是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向受理本訴法院提起針對其他人的訴訟,儘管與原告人有一定牽連,也不能構成反訴。倘若,被害人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刑事被告人自然也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反訴。

2、反訴的賠償請求,必須是基於同一侵權法律事實前提下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物質損失。

3、反訴的賠償範圍應當與本訴的賠償範圍一致,只限於因侵權行爲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害賠償,不能提起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