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監護人委託書怎麼寫?

一、出國監護人委託書怎麼寫?

出國監護人委託書怎麼寫?

委託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委託人爲單位的,寫明單位名稱)

被委託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委託人是律師的,只寫姓名和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委託人因XXXX(寫明案件性質及對方當事人)一案,委託XXX爲XX(一審、二審或再審)的代理人(或

辯護人),代理權限如下:

(委託刑事案件的辯護人,只寫“爲被告人XXX(姓名)XXX一案第X審進行辯護”)

(委託經濟、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須寫明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範圍,如

代爲起訴、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等)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被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以上是寄宿家庭監護人委託書的具體

通常,學校會爲學生提供一份在美期間監護人名單。建議家長透過網絡等方式詳細瞭解監護人的職業、家庭成員、子女情況,選擇家庭完整、工作穩定,最好家中有同齡孩子的人士作爲監護人,並和其保持溝通。

二、寄宿家庭監護人委託書要寫明哪些要素?

寄宿家庭監護人委託書要寫明委託人的相關資訊,被委託人的相關資訊,委託理由以及相關的委託要求。學校會爲學生提供一份在美期間監護人名單。建議家長透過網絡等方式詳細瞭解監護人的職業、家庭成員、子女情況,選擇家庭完整、工作穩定,最好家中有同齡孩子的人士作爲監護人,並和其保持溝通。

在現實生活當中出國的話,如果年紀比較小,會有相關的監護人員來簽署相關的委託書,這裏的委託書必須要寫清楚委託事項和委託權限,否則是否發生一些爭議的話,在這個權限方面是不好來進行判斷的。因此委託書內容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