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書不簽字後果

交通事故責任書不簽字後果

隨着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特別是機動車擁有量的擴大,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故頻頻發生,並呈上升的趨勢.已成爲和平時期嚴重威脅人類生命財產安全的社會問題。那麼,發生交通事故時,事故責任認定的程序是怎樣的?交通事故責任書不簽字後是怎麼衡量的?接下來小編作一個簡單介紹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爲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爲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爲以後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爲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

1、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3、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 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結果,不僅是是交通事故當事人承擔何種程度民事責任的證據,還是承擔何種程度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最重要的依據,對當事人的人身自由、財產利益和其他合法權益都可能產生重大影響。

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覈申請後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公安交管部門受理複覈申請的,如果認爲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複覈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如果認爲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複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爲限。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責任書不簽字後果是交通事故責任書依然有效,但是對責任認定書有異議可以提交複覈申請,重新認定。遵守交通法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遵守交通法是珍惜生命的一種表現。我們必須提高對交通法的認識,充分認識到違反交通法的危害,提高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