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法人能逃避債務嗎

變更法人能逃避債務嗎
公司不得透過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方式逃避債務;新接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可以債務不是發生在自己的任內,而是發生在前任的任期以內作爲理由,來推卸公司的債務。如果前任有濫用職權、營私舞弊的行爲,可以提請董事會、股東會,乃至提請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公司名義貸款,更換法人不影響還款,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
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範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爲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法人代表的變更沒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記;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應登記的事項之一,這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如有變更,應及時辦理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註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企業法人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三十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