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關於股票應當載明什麼事項

一、在我國關於股票應當載明什麼事項

在我國關於股票應當載明什麼事項

在我國關於股票應當載明的事項有以下幾點: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登記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二、股票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髮展。

這種所有權爲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三、交易費用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佣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佣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爲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爲:成交金額的0.05%,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以前爲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滬市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都要照成交金額0.02‰收取過戶費

以上費用,小於1分錢的部分,按四捨五入收取。

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四、費用介紹

印花稅: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後對買賣雙方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稅率分別徵收的稅金.印花稅的繳納是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交割中代爲扣收,然後在證券經營機構同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機構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結算,最後由登記結算機構統一向徵稅機關繳納.其收費標準是按A股成交金額的1‰計收,基金、債券等均無此項費用。

佣金:佣金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成交之後按成交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券商的費用.此項費用一般由券商的經紀佣金、證券交易所交易經手費及管理機構的監管費等構成.

我們經常聽說股票的行情怎麼樣等等情況,但是對於股票的具體情況以及法律規定卻認識薄弱。股票是一種有價的證券,在購買的股票中如果存在獲利就需要根據獲利的比例進行一定的活動返利。這也是股票深受人們關注的主要事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