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公司是指那些專門替他人進行理財的機構或組織。由於這種公司的性質特殊,因此在其成立的條件方面,法律上是作出了比較嚴格的規定的,下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看看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條件有哪些。
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5條——第10條的規定: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100億元,由財政部覈撥。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
(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須經財政部同意,並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
(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總裁1人、副總裁若干人。總裁、副總裁由國務院任命。總裁對外代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行使職權,負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
(五)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進階管理人員須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任職資格。
(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事會的組成、職責和工作程序,依照《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執行。
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條件:
(一)滿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
(二)有符合要求的經營場所。
(四)有熟悉金融及相關業務的管理和評估人員。
一般公司的成立條件都是需要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而像資產管理這類型的公司,則是依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中規定的條件而設立。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更多這方面的知識,你可以到我們網站進行詳細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