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公司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公司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設立公司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它是指全體股東在股東成員中指定某個成員作爲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共同委託股東以外的人來代理股東進行申請登記註冊活動的證明檔案。該檔案的形式應是委託書,該委託書應由全體股東蓋章或者簽字。股東是法人的應加蓋印章,股東是自然人的,應簽署姓名。

3、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重要檔案,其內容應齊備,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要求。

4、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是表明公司註冊資本真實、合法的證明。具有法定資格的資機構應是經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應是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資報告應明確載明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及該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其中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同時提交經註冊的資產評估事務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

5、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或企業能證明自己的法人資格的檔案。如加蓋企業登記機關印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社團法人的社團法人登記證等。能證明自然人身份的,應當是《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證明。

6、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這裏應提交兩種檔案:一種是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檔案;一種是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爲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證明檔案。

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均是自然人,所以,能載明其姓名和住所的檔案應是其《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證明。因此,應提交其《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的複印件。

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的產生方式應據公司章程而定。公司的董事、監事如果是股東委派產生,應提交經委派股東蓋章的對董事、監事的委派書;如果是選舉產生,則應提交股東會的決議,該決議由會議的股東蓋章或簽署姓名。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因此應提交董事會決議或董事長的載明其聘任經理事項的聘任書。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應提交其《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

設立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的預先覈准。申請公司名稱預先覈准時,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公司全體股東或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申請書;

股東或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經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公司名稱,應當簽發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

9、公司住所證明。

公司住所是租賃用房的,需提交房主的《房屋產權登記證》的複印件或有關房產權的證明檔案及租賃協議

公司的住所是股東作爲出資投入使用的,則提交股東的《房屋產權登記證明》或有關房產權證明的檔案及該股東出具的證明檔案。

設立公司可以透過募集設立或者發起設立的方式進行。而目前,在我國,公司進行設立登記,應向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請,並應遵守《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但設立不同類型的公司,要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不完全一樣。通常依據法律規定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