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小微企業標準是怎樣的?

在我國,個體工商戶和小型企業數量衆多,在市場經濟中佔有重要位置,這些企業被統稱爲小微企業,那麼劃分小微企業標準是怎樣的?小微企業在經營發展中面臨哪些短板?本站小編就此整理了有關法律知識,讓我們共同學習下。

劃分小微企業標準是怎樣的?

一、小微企業如何劃分?

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主要包括以下三個:

1、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

2、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3、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符合以上三個標準的纔是小微企業。

二、小微企業劃型辦法是什麼?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制定本規定

2、中小企業劃分爲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3、本規定適用的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資訊傳輸業(包括電信、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資訊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人員規模、經營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包括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劃分標準由國務院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報國務院批准。

三、小微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面臨哪些短板?

相比大型企業的成熟完善,小微企業在管理體系、人才配置和資本方面有着較大差距,這些成爲了企業應用資訊化的主要障礙。據統計,我國總計有超過四千萬的中小企業,而其中實現資訊化的比例不足10%。由於缺乏資訊化的支援,大多數小微企業的管理呈現粗放、混亂的狀態,導致其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下風,很容易因爲大型和中型企業的競爭而倒閉破產,同時也制約了小微企業的進一步發展。那麼,面對日益迫切的資訊化需求,小微企業應該從何處着手呢?

透過分析來看,小型企業各種資源有限,缺乏專業財會從業人員,崗位權責劃分不夠明晰。由於業務流程相對簡單,業務與財務關聯度不高,聚焦點是希望利用簡便的經營方式,迅速降低企業成本獲取更多利潤,迫切需要一套功能實際、介面友好、操作簡潔、價格低廉的管理軟件來幫企業更好的經營,以期在耗用最少資源條件下迅速提高市場競爭力。

國家政策的扶持下,小微企業羣體正在茁壯成長。他們在資訊化方面最迫切的需求就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基本的管理規範,這需要有小微企業專屬的資訊化解決方案支援,而不能採用粗放型管理或者延續以往傳統的大中型企業模式。隨着資訊化技術的逐漸成熟,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小微企業加入到資訊化的行列中來。

其實,小微企業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接觸最多的,它們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和我們生活密切相關。對小微企業標準的劃分主要從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和稅收指標三方面考慮,小微企業由於各種資源有限,發展中面臨資金短缺,人才缺失等諸多問題,這就需要國家相關部門給出更多的政策支援。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