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實繳註冊資本分配利潤合法嗎?

一、按實繳註冊資本分配利潤合法嗎?

按實繳註冊資本分配利潤合法嗎?

按實繳註冊資本分配利潤是合法的,根據實繳註冊資本的比例來分配利潤是比較合理的。企業利潤分配,首先要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同時要符合公司章程,按照公司董事會的決議進行分配。其中必須要提取的是企業發展公積金和公益金,公司的稅後利潤要提10%的法定公積金,除非公積金的數量已經達到公司的註冊資本金的一半。還要提法定公益金。如果以前經營有虧損,利潤還得用來彌補虧損,利下的還可以提任意公積金,然後再向股東進行利潤分配。

二、司法解釋

當然也可以設定別的提取項目,利潤提取方案每個公司都是不一定一樣的,但是大同小異。常見的提取方案如下:3個人出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則這3個人是公司的股東。其中甲出資2.1萬元,乙出資0.6萬元,丙出資0.3萬元。所以甲的股份佔公司的70%,甲是控股股東;乙的股份佔公司的20%,丙的股份佔公司的10%。

公司經營了滿一年,他們的公司盈利了,有利潤。這些利潤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17%,稅後利潤是1萬元。這1萬元提取10%=1000元計入公司發展公積金,提取10%=1000元計入職工公益金,提取10%=1000元計入經理公益金,提取10%=1000元計入董事袍金,剩下的60%=6000元計入股東紅利,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發展公積金是用來以後擴大公司規模以及進行公司硬件建設的專項款。職工公益金是用來給全體公司員工發獎金或福利的專項款。經理公益金是用來給公司部門經理和總經理髮獎金的專項款。

董事袍金就是董事的工資,不是按月發放,而是按年發放。到每個會計年度有年終利潤時纔有工資,如果年終沒有利潤則董事沒有工資。假設這3個股東自己當董事,又任命另外2人爲董事,則董事共有5人。董事袍金是1000元,平均分配給5個董事,每個董事得200元。甲得股東紅利4200元(6000元×70%),乙得股東紅利1200元(6000元×20%),丙得股東紅利600元(6000元×10%)。

公司企業在分配利潤時,應當根據資本投資時簽訂的相關條款來經行,一般情況下,在對公司進行資本注入時就應當對利潤的根本進行明確認定,如果不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利潤的分配顯然會發生矛盾和糾紛,具體情況可以由股東大會研究透過,無法解決的只能透過訴訟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