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公司股權的程序是什麼?

第一、起草、修改股權收購框架協議;

收購公司股權的程序是什麼?

第二、對出讓方、擔保方、目標公司的重大資產、資信狀況進行盡職調查;

第三、制定股權收購合同的詳細文字,並參與與股權出讓方的談判或提出書面談判意見;

第四、起草內部授權檔案(股東會決議、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等);

第五、起草連帶擔保協議;

第六、起草債務轉移協議;

第七、對每輪談判所產生的合同進行修改組織,規避風險並保證最基本的權益;

第八、對談判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或風險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第九、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供法律意見;

第十、協助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的工作;

第十一、辦理公司章程修改、權證變更等手續;

第十二、對目標公司的經營出具書面的法律風險防範預案(可選);

第十三、協助處理公司內部授權、內部爭議等程序問題 (可選);

第十四、完成股權收購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知識延伸:股權收購的風險

1. 法律風險 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目標公司經營管理的合法性、目標公司資產、債權債務等;

2. 財務風險 目標公司的資產狀況、經營能力、經營狀況、競爭能力等;

3. 其他風險 目標公司的技術能力、目標公司所涉及環境保護事項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八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代收股款的銀行應當按照協議代收和儲存股款,向繳納股款的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並負有向有關部門出具收款證明的義務。

收購合同生效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資產轉移、經營管理權轉移手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當依法辦理包括股東變更登記在內的工商、稅務登記變更手續。

涉及到股權收購問題,首先要雙方來進行協商,確定好價格之後,以及雙方之間對公司的相關調查才能夠進行收購,在經營收穫完畢之後,要變更股東以及工商和稅務登記。辦理好手續之後,纔是正式的將公司的股權進行相應的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