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不同意股權轉讓打官司怎麼辦?

一、股東不同意股權轉讓打官司怎麼辦?

股東不同意股權轉讓打官司怎麼辦?

股權轉讓過程中,股東不同意轉讓的,可以自己進行購買,若不進行購買則視爲同意轉讓。《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權融資渠道有什麼?

股權融資按融資的渠道來劃分,主要有兩大類:

第一,公開市場發售。所謂公開市場發售就是透過股票市場向公衆投資者發行企業的股票來募集資金,包括我們常說的企業的上市、上市企業的增發和配股都是利用公開市場進行股權融資的具體形式。

第二,私募發售。所謂私募發售,是指企業自行尋找特定的投資人,吸引其透過增資入股企業的融資方式。因爲絕大多數股票市場對於申請發行股票的企業都有一定的條件要求,例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要求公司上市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因此對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較難達到上市發行股票的門檻,私募成爲民營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的主要方式。

股權融資的渠道主要有兩個,私募發售和公開市場發售。私募發售是指企業自行尋找特定的投資人,吸引其投資入股,以此來增加企業的資金。公開市場發售是指透過股票市場向公衆投資者發行企業的股票,以此來籌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