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公司小股東不簽字怎麼辦?

一、股權轉讓,公司小股東不簽字怎麼辦?

股權轉讓,公司小股東不簽字怎麼辦?

1、股權轉讓的股東會決議,由非轉讓股權的股東簽字,轉讓股權的股東不需要在本次會議決議上簽字。新股東在決議透過後才屬於本公司股東,更不需要簽字。

2、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需要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同意的方式可以是過半數股東的同意聲明,也可以透過召開股東會,形成決議。對是否同意轉讓股權的決議,轉讓股權的股東沒有表決權,不需要簽字。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東出資不實該怎麼維權?

1、在經公司催後股東繳納出資後,股東在合理期限內仍未繳納的,公司股東可以召開股東會就解除未出資股東的股東資格;

2、其他已經按照約定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可以要求不出資股東的承擔違約責任,同時要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

3、透過股東會或公司章程對未出資股東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

股東出資不全,公司催繳後,該股東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未繳納出資的,其他股東可以召開股東大會,解除其未出資股東的資格。其他已經按照規定出資的股東,可以要求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他們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