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購

企業實行股權激勵,需要同時建立對離職人員的股份回購機制。

如何進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購

站在企業的角度,是需要對離職人員的股份進行回購的。站在員工的角度,股份也只有能夠退出才更有價值。

股份的經濟利益除了分紅,還有股份增值,員工手裏的股份只有能夠退出,才能體現出股份增值的價值。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本公司股份的收購及質押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爲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爲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註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註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註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透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爲質押權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