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購方式有哪些

收購企業的方式:

公司收購方式有哪些

(一)公開收購:它是指要約人以高於某公司股票的當前市價,向該公司所有的股東發出買入全部或一定比例股票的要約,該要約人可以是該公司原有的股東,也可以是其他公司法人(自然人)。

(二)槓桿收購:又稱融資收購,是指透過目標公司的大量舉債來向股東購買公司股權的收購方式,所謂“槓桿”,是指公司透過借進資本或發行優先股而取得的金融資產。由於債權人並不要求參與日後的經營利潤,只要求固定的利息和本金的償還,且公司支付債務利息又無需計入公司應稅收入之中,因此,那些意圖透過買賣公司股權來獲利的收購者,自然願意選擇舉債高的融資方式,以期達到所謂的槓桿效果。

(三)協議收購:是指投資者在證券市場之外與目標公司的股東就轉讓股份的數量、價格等達成一致,從而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的行爲。該形式適用於對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收購,是我國資本市場發育尚不成熟條件下一種獨特的收購方式。

法律依據:

《證券法》的規定,收購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30%時發出要約收購該公司股票的行爲,其實質是購買被收購企業的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