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是如何體現註冊資本的作用的?

一、公司法中是如何體現註冊資本的作用的?

公司法中是如何體現註冊資本的作用的?

公司法中規定,企業成立必須要有註冊資本,即註冊資本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之一,而且公司成立後,公司不得虛報註冊資本,股東等不得抽逃出資,否則構成犯罪,這體現了註冊資本對公司的重要性。註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

1、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2、《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虛報註冊資本的法律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註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二、註冊資本的繳納時間、繳納形式和最低限額是怎樣規定的?

1、繳納時間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2、繳納形式

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3、最低限額

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一般來說,想要設立公司,公司的股東就必須在股東大會中決定公司的註冊資本,並且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確寫明,方便工商登記管理機關在公司申請成立時進行審覈,要注意的是,公司在成立後如果想要增加註冊資本或者是減少註冊資本的,必須經由股東大會決定,然後去工商登記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