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機構受理援助申請審查期限是多久
法律援助審理的期限是7天,如果機構認爲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需要查證的,可以延長審理的期限。《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三條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
屬於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的,可以適當延長審查期限。法律援助機構經審查認爲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內容不清楚的,應當發出補充材料通知或者要求申請人作出說明。申請人補充材料、作出說明所需的時間不計入審查期限。申請人未按要求補充材料或者作出說明的,視爲撤銷申請。第十四條法律援助機構認爲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需要查證的,應當向有關機關、單位調查覈實。
二、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
(一)一般條件。
一般條件是對中國公民普遍適用的條件,這就是,確因經濟困難(以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爲準),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並有充分理由證明爲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的我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二)特殊條件。
特殊條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獲得法律援助應具備的特殊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爲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2、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爲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法律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透過上述內容我們知道了法律援助審理的期限是7天,如果機構認爲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需要查證的,可以延長審理的期限。
申請人補充材料、作出說明所需的時間是不計入審查期限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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